两部门: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月17日联合发布通知称,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省级派出机构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财联社)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