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改革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自10月11日起施行。《实施意见》提出,整合省市县三级检验技术机构力量,建设高水平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站;加强风险研究评价技术支撑,提升产品物理、化学、生物安全风险实验验证技术能力;建立风险分流处置业务模式,形成“监测—评价—分发—处置—反馈”业务闭环等。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自10月11日起施行。《实施意见》提出,整合省市县三级检验技术机构力量,建设高水平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站;加强风险研究评价技术支撑,提升产品物理、化学、生物安全风险实验验证技术能力;建立风险分流处置业务模式,形成“监测—评价—分发—处置—反馈”业务闭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