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0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

天津市公积金中心今日发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其中提到,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将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0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2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44万元、120万元。提高第二套住房计算贷款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将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将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