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将试点签发电子附加证明书

为适应文书流转电子化趋势,提高文书跨境流转效率,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外交部作为我国签发《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的主管机关,将开始为我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电子附加证明书。作为试点,将自2025年6月18日起,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签发电子附加证明书。